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现状及对策
时间:2019-10-06 10:54:32 来源:早教700网 本文已影响 人
摘 要:近年来,海南州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州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坚持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作为统揽全局、引领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发展的总抓手,精心谋划、主动作为,创新推动、载体承带,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工作有声有色,特色鲜明,成效显著。本文针对当前海南州创建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加以分析,并尝试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创建
【DOI】10.19312/j.cnki.61-1499/c.2017.04.006
青海省委、省政府从青海省情出发,提出“三区”战略,制定出台《青海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实施纲要》,这是推动青海跨越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青海长治久安的固本之策,是提高党在民族地区执政能力的重大举措,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牵引性,是现阶段加快新青海建设的重要抓手。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精神,结合海南州实际,海南州充分发挥“一把手”牵头抓总的作用,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强化措施,积极有为、有的放矢地开展了创建活动。
一、当前创建活动现状分析
1.教育引导长效机制还不够健全完善。仍存在宣讲重点不突出、宣讲对象难集中、宣讲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有的乡(镇)、村(社)和个别机关单位依然存在认识不到位、思想不重視,思想教育引导工作零敲碎打的现象。
2.社会矛盾纠纷千差万别,复杂程度多种多样。这些矛盾纠纷,有的是历史遗留问题,有的是跨地区和部门,有的缺乏政策上的支持和法律上的依据,处理、协调难度较大,不和谐、不稳定因素依然存在等,表明维稳形势依然不容轻视,稳控压力仍然很大。
3.区域特色仍不够鲜明。各地、各部门根据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盘点了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活动的一些具体工作和任务,进行了责任分工,但对影响当前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州活动的突出问题梳理得还不够清晰,重点工作把握还不够到位,推进措施还缺乏足够的力度,存在创建活动与中心工作相脱节的现象。
4.寺院管理干部队伍比较年轻,缺乏政策水平和经验。主要体现在与其工作任务和形势要求不相适应,工作中“难以融入、融入不深”的问题还较突出,寺院管理任务仍然艰巨。
5.“三基”建设方面,宣传动员还不够广泛。由于基层基础工作整体比较薄弱,基层组织不健全、基础工作不扎实、基本能力不够强的问题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来扭转,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对策
海南州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下一步仍然坚持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活动为抓手,把握重点任务,狠抓责任落实,力争取得更大成效。
1.深入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握好党的新时期民族工作方针、政策
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的召开,为我们制定了出了新时期民族工作的方针、政策,学习好、领会好、把握好会议精神,仍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干部群众的首要任务,只有全面正确的掌握会议精神,才能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坚决反对分裂,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才能坚持和落实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我们要采取大小会议宣讲、集中讲座辅导、进村入户讲解、个人自学问答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深入学习,统一思想,把各级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引导到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上来。
2.发挥资源优势,积极争取支持和援助,大力推进地区经济发展
海南州有水电、矿产、农牧业、旅游、太阳能等资源优势,要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项目支持,做好资源开放利用这篇大文章,要发挥好对口援南机制,深化与对口援南省市的协作与交流加快地区经经济发展。特别是要争取实施差别化支持政策,加快工业园区建设,促进产城融合发展,推动城镇化提档升级,使海南州城镇发展更具特色和活力。紧紧抓住“一带一路”建设契机,推进海南州全方位开放,要注重加强与国内外文化旅游等交流合作。
3.整合资源,严格标准,协同发力,努力提高民生水平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支持州职业教育发展,加强“双语”教育,扶持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少数民族特色技能型产业,完善并落实各族群众创业扶持政策。织密社会保障“安全网”,完善覆盖城乡的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制度和最低生活保障及特困人员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统筹推进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社会福利事业向适度普惠型转变,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的目标。
4.深化合作,多开展文化体育活动,促进各民族干部群众和谐相处、融合发展
促进各族群众有序流动,支持州内群众到内地就学、劳务输出、经商等形式走出去。培育并发挥典型示范作用,优化小区安置点、村组楼栋的人口结构,合理配置行政、教育、文化等资源,科学布局宗教活动场所,引导分流“择族而居”和“围寺而居”现状。支持各民族群众联合创业,依法保障各民族婚姻自由的权利,鼓励各族群众节庆互动交流,共建共享美好社区。创建办要与文化、体育、妇联、共青团等成员单位加强协调,紧密合作,多开展一些各民族干部群众都能参加的文化体育活动,增强各民族干部群众融合发展的自觉性。
5.树立信心、培育共同理想信念,增强各民族共同体意识
高举民族大团结的旗帜,在全社会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加强思想教育引导,用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做到讲得清、道得明、听得进、全覆盖,使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历史观和民族观,讲政治、明是非、守底线、遵法纪。
支持少数民族文艺作品创作生产,积极打造藏绣、石雕等民族特色文化产业。鼓励民汉优秀文化作品互译,加大适合少数民族群众阅读的双语书籍出版力度。实施赛宗寺、石藏寺及宗日文化重点文物保护工程,抢救保护拉伊、则柔等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好少数民族古籍保护、抢救、整理、出版和研究工作。
6.健全法规,完善民约,提高管理民族宗教事务能力
深入开展普法教育,积极推进“法律七进”活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自觉维护法律尊严,懂得法律面前民族成分无特殊、宗教信仰无特殊、职业身份无特殊,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完善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深入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宗教因素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和规范藏传佛教寺院“三种管理模式”。
7.推进创建活动法制化、制度化,使创建活动真正成为落实中央、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有效抓手
按照州委《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实施纲要》的部署,以法制化、制度化推进创建工作纵深发展,在“五个巩固提升”和“五个深入推进”上下功夫见实效,着力落实10 个方面20 项重点任务,全面完成“八年创先进”的工作目标,实现创建工作常态化。进一步总结行之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并提升到制度层面加以固化,形成推进创建工作的制度链条和长效机制。
8.落实责任,明确任务,不断切实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
坚持创建工作“一把手”责任制,健全州县乡三级创建办协调指导、督促检查、调查研究等运行机制,完善创建考核办法、验收细则、评选表彰等制度措施,保证创建工作力量不减、制度健全、高效有序。
参考文献:
[1]毛翠香.今年我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呈现“六个新特点”[N].青海日报. 2010-10-06 (001)
作者简介:
雷霞(1988--)女,汉族,青海互助人,中共海南州委党校讲师,研究方向: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