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天价烟背后四风问题自查报告|四风自查报告
时间:2019-06-10 09:05:01 来源:早教700网 本文已影响 人
某市公司“天价烟”专项自查工作汇报
省局(公司):
接省局(公司)相关通知后,我公司立即按照要求,成立组织、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开展自查,并于10日前完成了本次专项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加强领导,制定方案
成立公司负责人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天价烟”和卷烟过度包装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省局公司要求,及时制定天价烟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并下发自查通知,明确自查方式、自查内容、自查时间等。
(二)梳理环节,明确重点
从高价位烟的采购、供应、零售户销售等环节,明确要求,逐项梳理。对于采购,重点检查协议的执行、到货情况,是否按照市场需求采购,防止因市场过度短缺,造成高价烟零售价格抬升;对于供应环节,主要检查供应对象、标准是否规范、合理;对于零售户销售环节主要检查明码标价、成包/成条实际销售价格、库存、供应量等内容。
(三)明确责任,全面自查
一是增强责任意识。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天价烟”专项自查活动,召开专题会议,落实工作责任,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市场的监督管理,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明确对于自查工作上报不实、未能按照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单位,给予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
二是加强专销结合。要求营销部门将通过各种调查方式得到的相关信息以及高价烟货源采购、供应等信息及时反馈给专卖部门,专卖将市场检查信息及时反馈给营销部门,提高专销协同力度。
二、自查方式
资料查询:查询高价烟分客户购进报表、查询分经营业态客户销售情况报表、查询高价烟投放标准、查询高价烟销售分析报告、痕迹记录等。
明察暗访:一是实地拜访有高价烟销售行为的零售户,询问高价烟销售价格以及销售情况;二是扮作消费者,询问客户高价烟价格;三是从有高价烟销售行为零售户的周围客户,侧面调查其高价烟销售行为等。
三、自查内容
1.工业企业无在所辖市场通过各种方式炒作卷烟零售价格情况和卷烟过度包装情况;
2.辖区内卷烟零售客户无明码标价或实际零售价格超过1000元/200支的销售行为;
3.辖区内的零售客户不得经营纪念烟、订制烟、特供烟、促销烟等带有特别标注的卷烟产品,不允许出现采用2包、4包等异型包装和礼品盒包装卷烟销售;
4.在销品牌(规格)实物包装与工业企业向国家局备案的图片完全一致,“一物、一码、一价”,无“套码”卷烟产品流入市场;
5.高价位卷烟供货严格执行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卷烟订单采集和货源供应工作的意见》(国烟办[2008]20号)中的“六个不准”。
四、自查情况
因我市早已取消直营店,所有卷烟均由零售客户出售,因此不存在直营店高价烟经营的相关问题。在对其余五大项的自查中,我们设计自查表,通过多种方式,认真开展全面自查。经自查,未发现有违反相关要求的现象。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1.实施专项宣传。法规、营销、专卖、物流等部门通力合作,做好宣传、解释和沟通工作,利用公司网站、报刊、网络服务平台、网上订货平台、座谈会等方式,针对性做好不同对象的宣传工作。
2.建立高价烟监测机制。在周、月度信息监测工作中,纳入高价烟的市场价格监测内容,通过建立高价烟的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违反规定的行为。
3.建立报告制度。从5月份开始,各单位每月要在2日之前向市局(公司)卷烟营销中心上报“天价烟”专项自查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本地市场及重点业态的高价位卷烟市场零售价格情况。
4.建立投诉渠道。建立消费者投诉渠道(各区域营销部),对超出1000元/200支“天价烟”的电话、信件等投诉,积极协调本地物价管理部门,追究零售客户责任,并取消相关品牌规格的卷烟经营权。
某市公司2012-6-
扩展阅读:2013年3月“天价烟”治理情况汇报
襄城营销部2013年3月“天价烟”治理
工作情况报告
本月,襄城营销部继续按照省市局关于“天价烟”治理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本营销部制定的实施方案在辖区内开展了“天价烟”治理工作,现将工作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签订价格管理协议书
春节过后,高档烟销售量呈回落趋势,订购高档烟客户有所减少,主要以消化库存为主。
本月针对辖区内新投放了“天价烟”的客户补充签订了“湖北省卷烟销售规范经营协议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客户自己留存,一份由市场部汇总到客服部统一保存。同时对签订协议的零售客户进行了有关规范经营的培训,指导客户及时补充价格标签,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二、继续开展自查整改工作
一是针对辖区内所有业态客户在销高价位卷烟的规格及市场零售价格进行全面摸排。主要由客服部牵头通过查询卷烟综合业务平台数据,统计出客户订购高价位卷烟明细表;二是全面规范零售客户明码标价行为,对标价在1000元/条(100元/盒)以上的价格标签一律收回,同时为他们粘贴统一印制的价格标签,并指导零售客户按照新价格标签指定的价格售卖卷烟。三、本月购进高价烟的客户数量及其基本情况。本月共销售:黄鹤楼(硬1916)54条、黄鹤楼(硬感恩)122条、黄鹤楼(硬漫天游)50条、黄鹤楼(硬品道)60条、黄鹤楼(硬为了谁)7条、黄鹤楼(硬问道)11条、黄鹤楼(软漫天游)16条,合计销售320条。
销售明细见月度台账。四、具体工作措施
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主要采取以下措施对高价位卷烟进行监督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是查询系统,锁定重点客户。从系统中调出本月购进过批发价超过600元/200支卷烟的客户名单,即:购进过黄鹤楼(硬1916)、黄鹤楼(硬梯杷)、黄鹤楼(硬感恩)、黄鹤楼(硬漫天游)、黄鹤楼(软漫天游)、黄鹤楼(硬为了谁)、黄鹤楼(硬品道)、黄鹤楼(硬问道)的客户,针对购进高价位卷烟客户的订单予以分析,并将这些客户作为此次监督检查的重点。
二是明确重点,分组逐户核查。专项治理行动小组分成三组,划分区域,对购进过高价烟的客户,实施实地走访,重点检查高价位卷烟的销售是否做到陈列规范,明码实价、物签对应,购销存情况,是否标有零售价格超过1000元/条(100元/盒)的卷烟,并同时通过暗访进一步了解实际零售价是否有超过千元的卷烟。三是对新投放了“天价烟”的客户在店面醒目位置粘贴“高价位卷烟销售提示”,便于消费者及时对高价烟了定价进行监督。
在此次检查中专项治理行动小组未发现有违反价格管理有关规定的现象发生。
整治天价烟背后四问题自查报告|四风自查报告
篇1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市纪委市监委和县纪委县监委关于做好排查整治“天价烟”背后“四风”问题的有关工作要求,5月15日下午,澄江化石委召开会议对全委范围内开展“天价烟”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自检自查,全面摸排情况。
会议由化石委党支部书记张义丹主持召开,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会上,张义丹书记传达学习了《中共澄江县纪委 澄江县监委办公室关于做好排查整治“天价烟”背后“四风”问题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并对全委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利用高档香烟专营等职权谋取私利,是否存在违规收送高档香烟等情况开展摸底排查。
会议要求,全委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整治“天价烟”背后“四风”问题有关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紧盯重要领域是否出现相关苗头性、倾向性和隐形变异的类似“四风”问题,认真围绕是否存在利用高档香烟专营等职权谋取私利、是否存在违规经营高档香烟或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及其他人经营高档香烟提供便利、是否存在违规公款购买高档香烟、是否存在违规收送高档香烟等情况开展好自检自查工作。要发挥“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带头开展自查自纠,并做到慎微慎独,严格自律,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经排查,我委实职副科以上领导干部没有利用高档香烟专营等职权谋取私利、违规经营高档香烟或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及其他人经营高档香烟提供便利、违规公款购买高档香烟、违规收送高档香烟等情况。
近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警惕部分地方出现“天价烟”现象背后的“四风”问题反弹,驻州委统战部纪检组及时向综合监督的8个单位印发了《关于开展整治“天价烟”背后“四风”问题自检自查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综合监督单位要引起高度重视,正确理解整治“天价烟”范畴,明确整治重点,充分认识整治“天价烟”背后“四风”问题有关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紧盯重要领域是否出现相关苗头性、倾向性和隐形变异的类似“四风”问题,认真围绕是否存在领导干部利用高档香烟专营等职权谋取私利、是否存在公职人员违规经营高档香烟或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及其他人经营高档香烟提供便利、是否存在违规公款购买高档香烟、是否存在公职人员违规收送高档香烟等情况开展好自检自查工作。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发挥“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带头开展自查自纠,并做到慎微慎独,严格自律,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整治“天价烟”问题是严肃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的重要内容,驻州统战部纪检组将以此次整治“天价烟”背后“四风”问题为契机,深入推动整治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类资源谋取私利问题。组织、督促综合监督各单位进行摸底排查工作,对出现的“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隐形变异问题,及时掌握了解,坚持露头就打、深挖彻查,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原则,求真务实,推动“四风”问题整治工作持续开展并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