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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报建如何验收 [房企项目报建与验收审批流程解析]

    时间:2020-04-08 04:06:00 来源:早教700网 本文已影响 早教700网手机站

    XX市房地产开发项目 报建与验收指引手册 XX市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编制说明 房地产项目的建设过程中报建与验收时间长、程序繁琐、涉及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多。为了能更好地完成报建与验收工作,XX公司对XX市房地产开发经营过程中的房建报建、房屋销售与竣工验收程序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并与业内公司进行了交流后,编制了本手册。

    本手册以设计总图审查到竣工备案的流程为主线,介绍了流程中的办文程序、所需申报资料等内容,目的在于引导和帮助XX公司员工熟悉报建与验收工作。希望通过本手册,能提高XX公司工程报建与验收业务水平,加快XX项目的建设进程,同时,也为总公司领导的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实践出真知,在项目开发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我们将及时调整、完善。

    编制:
    审核:
    审定:
    目 录 1 项目报建与验收审批流程...............................................(1) 2 审批单位与申报材料...................................................(2) 2.1 发展和改革局.....................................................(2) 2.1.1 项目立项 ....................................................(2) 2.2 规划建设局 .....................................................(3) 2.2.1 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审核(用地1万平米以上非工业项目............(3) 2.2.2 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审查.........................................(3) 2.2.3 初步设计审批手续.............................................(4) 2.2.4 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4) 2.2.5 办理《管线工程规划许可证》...................................(4) 2.2.6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5) 2.2.7 工程质量监督.................................................(5) 2.2.8 工程施工安全监督.............................................(6) 2.2.9 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8) 2.2.10 桩检登记程序................................................(9) 2.2.11 管道燃气建设管理...........................................(10) 2.2.12 无动力生活污水装置.........................................(11) 2.2.13 桩基础提前开工手续.........................................(12) 2.2.14 竣工验收...................................................(12) 2.2.15 办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15) 2.2.16 管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验收许可证》.........................(15) 2.2.17 规划验收...................................................(16) 2.3 环保局..........................................................(16) 2.3.1 项目环评批文办理............................................(16) 2.3.2 噪声排放许可证..............................................(16) 2.4 消防局..........................................................(17) 2.5 人防办..........................................................(18) 2.5.1 报建程序....................................................(18) 2.5.2 人防报建需提供的有关资料....................................(19) 2.5.3 修建人防地下室的报建项目应补充的资料 .......................(19) 2.5.4 人防工程报建表 .............................................(20) 2.5.5 XX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申报..................................(20) 2.5.6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21) 2.5.7 XX市具备人防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22) 2.6 房产管理局......................................................(22) 2.6.1 商品房销售面积初始预算......................................(22) 2.6.2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23) 2.6.3 商品房预售登记..............................................(23) 2.6.4 商品房销售面积变更预算......................................(24) 2.6.5 新建商品房初始确权提交资料..................................(24) 2.6.6 商品房交易登记提交资料......................................(25) 2.6.7 商品房竣工测量 .............................................(25) 2.6.8 办理土地分割登记发证........................................(25) 2.6.9 维修基金办理................................................(26) 2.7 供电局..........................................................(26) 2.8 自来水公司......................................................(28) 2.9 公用事业局......................................................(28) 2.10 白蚁防治管理所.................................................(29) 2.11 工程档案验收...................................................(30) 2.12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30) 3 特别提示...........................................................(32) 3.1 防雷报建........................................................(32) 3.2 项目环评批文办理................................................(32) 3.3 建筑节能........................................................(34) 3.4 惠深二地报建与验收流程的区别....................................(34) 3.5 高低压配电......................................................(35) 3.6 有线电视........................................................(35) 3.7 电话和网络......................................................(35) 附件一: 环卫设施建设协议书............................................(36) 附件二:业务受理地点、联系电话........................................(37) 附表1-3: 工程档案卷内文件目录.........................................(38) 附:前期规费收费情况一览表.............................................(41) 1 项目报建与验收审批流程 总图审查(30日) 单栋方案审查(15日) 初步设计审查(15日) 环评报告 施工图审查(20) 人防工程建设许可证 管线工程规划许可证 工程监理报建 安监/质监手续 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 施工合同 噪音排放许可证 项目立项 消防审批(20)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20) 施工许可证(20) 施工 工程完工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申请竣工验收。勘察、设计、监理单位签署意见。提出报告 建设单位提交规划、消防、环保部门进行专项验收 建设单位制定验收方案,并将有关资料提交质量监督机构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审查验收条件 符合验收条件 初步验收 具备验收条件 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质量监督报告》 建设单位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备案表》及有关材料文件,申报备案。

    符合备案条件 备案机关(建设局建工科)办理备案手续。

    注:时间均为工作日。

    2 审批单位与申报材料 2.1 发展和改革改局 2.1.1项目立项 2.1.1.1 申请报告(有资质的部门按国家发改委“项目申请报告通用文本”格式写)。要求包含节能评估报告。

    2.1.1.2 核准申请书。

    2.1.1.3 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印章。

    2.1.1.4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房地产项目提供)。

    2.1.1.5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1.1.6 工商局有关企业类型、股东构成的登记资料。

    2.1.1.7 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融资证明)。要求项目总投资的35%以上。

    2.1.1.8 环保局意见(环评报告,详见“项目环评批文办理”)。

    2.1.1.9 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国土证)。

    2.1.1.10 规划选址意见(或规划用地许可证)。

    2.1.1.11 以国有资产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需由有关部门的确认文件。

    2.1.1.12 其他相关资料(在受理时明确)。

    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需招投标的项目,同时要核准招投标方式。

    2.2规划建设局 2.2.1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审核(用地1万平米以上非工业项目)(30工作日) 2.2.1.1 申请函;

    2.2.1.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核原件交复印件);

    2.2.1.3 《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原件交复印件);

    2.1.1.4 经我局核发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

    2.2.1.5 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图纸及电子文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并绘制在我局出具的规划道路、建筑红线地形图上AUTOCAD格式);

    2.1.1.6 开发建设单位的资质证明(重要项目);

    2.1.1.7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2.2单体建筑设计方案审查(15工作日) 2.2.2.1 申请函;

    2.2.2.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核原件交复印件);

    2.2.2.3 《国有土地使用证》(核原件交复印件);

    2.2.2.4 经我局核发的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

    2.2.2.5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图纸及电子文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并绘制在我局出具的规划道路、建筑红线地形图上AUTOCAD格式);

    2.2.2.6 开发建设单位的资质证明(重要项目);

    2.2.2.7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2.2.8 经批准的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

    2.2.2.9 建筑设计方案图(沿街或重要地段建筑不少于两个立面方案并应有彩色效果图);

    2.2.2.10 经办人和联系电话 2.2.3初步设计审批手续(15工作日) 2.2.3.1 申请函;

    2.2.3.2 规划联审意见;

    2.2.3.3 专家咨询意见;

    2.2.3.4 盖有联审章的总平面图原件;

    2.2.3.5 规划建设局签发的《评审项目呈报表》(原件复印件);

    2.2.3.6 工程勘察成果报告;

    2.2.3.7 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估报告;

    2.2.3.8 初步设计文件及图纸两套;

    2.2.3.9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2.2.4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20工作日) 2.2.4.1 完整的施工图纸一式二份(建筑、结构、水、电、空调);

    2.2.4.2 批准的立项文件或初步设计批准文件;

    2.2.4.3 工程勘察成果报告;

    2.2.4.4 结构计算书及计算软件名称;

    2.2.4.5 勘察、设计合同;

    2.2.4.6 填写《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登记表》一份;
    填写《广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申请表》一式三份。

    2.2.5办理《管线工程规划许可证》(15工作日) 建设项目在规划许可前,应先办理管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要求如下:
    2.2.5.1 申请函;

    2.2.5.2 经批准的总平面附图2份;

    2.2.5.3 编制在1:500我局出具的规划道路建筑红线地形图上的施工图及dwg电子文件;

    2.2.5.4 图纸应包含道路红线至建筑红线内绿化、铺装、人车出入口设置、各管线(电力、通讯、给水、雨水、污水、燃气、有线电视等)与市政各相应管线衔接段的设计、污水处理装置规模与布置。

    2.2.5.5 市政管理部门和各管线相关单位意见。

    2.2.5.6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2.6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工作日) 2.2.6.1 (1-6)项同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审查;

    2.2.6.2 经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图;

    2.2.6.3 经批准的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及环境与管理设计总平面图(一式二份);

    2.2.6.4建筑施工图(一式二份,十六层及以上高层建筑需提供市规划建设局的初步设计批复,附电子文件);

    2.2.6.5《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民用建筑)(原件);

    2.2.6.6 管线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2.6.7 经办人和联系电话。   2.2.7 工程质量监督 2.2.7.1 规划许可证;

    2.2.7.2 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

    2.2.7.3 施工、监理合同(复印件);

    2.2.7.4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2.2.7.5 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五份);

    2.2.7.6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2.7.7 监理计划;

    2.2.7.8 转帐支票;

    2.2.7.9 建设单位提供委托送样见证人的证明和相片。

    2.2.7.10 工程质量监督费 2.2.7.11框架(含砖混)结构2.0元/平方米;
    高层建筑(住宅10层<含10层>以上,公共建筑24米<含24米>以上)2.5元/平方米;
    超高层(不分住宅、公共建筑100米<含100米>以上)3.2元/平方米。一项工程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低于800元的,按800元收费。

    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监督注册(登记)号_________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结构类型 层数 建筑面积 建设投资 单 位 职务 姓 名 联系电话 资格证书号码 施工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 资质等级:
    证书号:
    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项目经理 施工员 质安员 监理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 资质等级:
    证书号:
    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设计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 资质等级:
    证书号:
    负责人 注册结构师 注册建筑师 勘察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 资质等级:
    证书号:
    负责人 注册岩土工程师 建设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 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 工地代表 本表一式五份: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质监站二份。

    2.2.8 施工安全监督 2.2.8A建设单位:
    2.2.8A.1 报送申请办理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手续的报告;

    2.2.8A.2 领取并填报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表(一式四份);

    2.2.8A.3 领取并填报建设工程施工前期安全措施登记表(一式四份);

    2.2.8A.4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含附件);

    2.2.8A.5 建设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有关部门的审批意见;

    2.2.8A.6 建设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有关部门的审批意见;

    2.2.8A.7 建设工程项目地质勘察报告(审查后退回);

    2.2.8A.8 建筑施工图及结构施工图(审查后退回);

    2.2.8A.9 领取并填报单位工程各方人员登记表。

    2.2.8B施工企业:
    2.2.8B.1项目管理人员任命书及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机构网络图:必须根据工程项目实际设置情况进行任命和绘制网络图;

    2.2.8B.2 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必须根据现场管理人员的职责进行编制,其中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由公司法人代表与项目经理签订,其余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由项目经理与管理人员订,双方均应在安全生产责任制上签字认可;

    2.2.8B.3安全管理各项制度:包括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消防责任制度、应急救援预案制度等。

    2.2.8B.4 管理目标:包括伤亡控制指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

    2.2.8B.5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分管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总工)、安全员及项目负责人、施工员、资料员、特种作业人员等花名册、资格证书复印件:资格证书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施工现场应按工程项目大小配备安全员,建筑工程、装修工程可按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为1人;
    1-5万平方米的工程为2人;
    5-10万平方米的工程为3人;
    10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工程应当设置安全总监,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土木工程、线路管道与设备安装工程按总造价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为1人;
    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为2人;
    1亿-2亿元的工程为3人;
    1亿元以上的大型工程应当设置安全总监,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少于5人)。

    2.2.8B.6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脚手架、井字架、卸料平台、施工用电、桩基工程、基坑支护、模板工程、高支模、临时设施搭设等):必须按规定办理审批和监理单位审查待签证手续。

    2.2.8B.7 拟进场施工机械、设备型号和数量。

    2.2.8B.8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设施经费落实情况。

    2.2.8B.9 意外伤害保险办理情况。

    2.8.8C工作时限:
    资料齐全后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施工安全报监手续。

    XX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报监程序 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规定确定施工企业及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或施工企业向安监站索取报监表格及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须提交资料说明。

    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按申请办理安全监督手续须提交资料说明的内容准备报监资料,同时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惠州市规划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现场工人宿舍专项整治的通知》(惠州规建函[2004]128号)的要求设置施工现场各种临时设施。

    建设单位及施工企业对报监资料进行审查和对施工现场进行自查,确认报监资料齐全、施工现场满足安全受监条件,向安监站申请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

    安监站审查报监资料及勘察施工现场。

    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进行整改,直至满足要求为止 不能满足要求 满足要求 按服务承诺制度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施工安全报监手续,核发《建设工程安全监督通知书》和《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工作计划》。

    2.2.9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20工作日) 2.2.9.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两份);

    2.2.9.2 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文件(复印件);

    2.2.9.3 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2.2.9.4 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2.2.9.5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2.2.9.6 拆迁许可证或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的证明(原件);

    2.2.9.7 中标通知书(原件)或直接发包审批表(复印件);

    2.2.9.8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复印件);

    2.2.9.9 施工组织设计(原件);

    2.2.9.10 监理手续(复印件);

    2.2.9.11 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原件);

    2.2.9.12 资金保函或证明(复印件);

    2.2.9.13 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

    2.2.9.14 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管理手册(原件);

    2.2.9.15 项目经理、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复印件核原件);

    2.2.9.16 施工合同(复印件核原件);

    2.2.9.17 消防审批文件(复印件核原件);

    2.2.9.18 《噪声排放许可证》(复印件核原件);

    2.2.9.19 工程预算书(复印件);

    2.2.9.2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9.21 经办人联系电话 2.2.10桩检登记程序工程概况表格1份,桩施工记录汇总表1份,并按要求填表。

    2.2.10.1 准备资料:桩基平面图(包括桩号记录);
    桩基大样图;
    地质资料(复印件);
    工程概况表;
    桩施工记录汇总表;
    构件检测提供相关资;

    2.2.10.2 审查资料,资料齐全符合规定者,按规定拟定检测方案,报领导审批。填写委托书三份,并提供银行帐号;

    2.2.10.3 办理委托书签名盖章手续,并按指定帐号转帐。凭银行转帐证明到服务大厅窗口办理收费开票手续;

    2.2.10.4 查对委托书手续齐全并缴费后,通知有关单位参加点桩确定检测桩号及签名手续。经核实具备检测条件后,向检测室发出检测任务通知单,正常情况下检测室在3个工作日内进场检测;

    2.2.10.5 按照服务承诺领取报告时间,到服务大厅窗口办理结帐及到领取报告手续。

    2.2.11 管道燃气建设管理 2.2.11.1 XX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负责建设项目管道燃气工程的设计、施工及供气服务。燃气工程内容:建设项目内配套管道(含庭院管、立管、盘管和户内管)的设计、施工、监理及竣工后的点火通气、供气。

    2.2.11.2建设单位在签订合同时须提供已通过XX市规划建设局审查的建设项目的规划总平面图、管线综合图、各单体建筑的平面和立面图、厨房及卫生间布置详图等项目施工图纸。图纸同时以纸介质和磁介质两种方式提供。

    2.2.11.3 建设项目管道燃气工程合同价款的组成:
    合同价款=工程建设总价(1)+用户容量气价(2) 一、根据经建设单位确认的燃气工程设计图纸、工程预算定额,XX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编制预算书,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即为该项目配套燃气工程的工程建设总价。工程建设总价包含设计费、审图费、材料费、施工费、监理、建设单位管理费、监检费、税金。建设单位书面通知XX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进场施工时,支付工程建设总价的50%作为工程备料款。

    燃气工程建设总价计算表 序号 项目内容 计算办法 1 燃气工程造价 根据图纸、定额编制 2 设计费用、审图费 (1)×5.5% 3 监理费 (1)×3% 4 建设单位管理费 (1)×5% 5 监检费 10.4元/米×燃气管总长 6 税金 (1+2+3+4+5)×3.41% 7 燃气工程建设总价 1+2+3+4+5+6 二、管道燃气居民用户容量气价按1200元/户计算,燃气合同签订后5天内支付用户容量气价中的500元/户作为合同定金,工程竣工验收并具备通气点火条件后,要求燃气公司点火前,建设单位须将用户容量付清燃气公司。(关于“新建商品房的容量气价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的问题另详见专题汇报) 2.2.12 无动力生活污水装置 2.2.12.1 无动力生活污水装置由XX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推广站负责设计。

    2.2.12.2设计费用含在无动力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费用中,处理装置费用由XX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推广站编制预算,经建设单位确认后作为工程合同的内容。无动力生活污水处理装置费用由以下5部分组成:
    § 土建、管道管件安装、填料填放费=生活污水总量(m3)×标准段价格 § 填料、菌种、设计费=生活污水总量(m3)×标准段价格 § 调试费=(1+2)×5% § 技术工作费=(1+2+3)×3% § 税费=(1+2+3+4)×3.4% 其中土建、管道管件安装、填料投放费用按四个标准段执行:
    生活污水总量小于80 m3按1200元/ m3计 生活污水总量大于80 m3小于160 m3,按1100元/ m3计 生活污水总量大于160m3小于220 m3,按980元/ m3计 生活污水总量大于220 m3,按960元/ m3计 2.2.12.3 二个工作日可完成设计 2.2.12.4 无动力生活污水装置报建,需要提供的文件资料已经含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所提交的文件资料中,包括经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图、经批准的总平面规划设计方案及环境与管理设计总平面图(一式两份)、建筑施工图(十六层及以上高层建筑需提供市规划建设局的初步设计批复,附电子文件)一式两份。由服务大厅接收资料后分发到XX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推广站。

    2.2.12.5无动力生活污水装置的实施由XX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推广站垄断。

    2.2.12.6无动力生活污水装置土建部分的施工,可由XX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推广站负责施工,也可在合同洽谈时递交申请报告,申请无动力生活污水装置的土建部分委托总承包负责施工,批准同意后土建部分的费用从预算中扣除。

    2.2.12.7无动力生活污水装置验收工作由XX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推广站、建设单位、主体项目监理公司联合验收。

    2.2.13 桩基础提前开工手续 经了解,市建设局不同意办理桩基础提前开工手续。

    2.2.14 竣工验收(含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2.2.14.1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验收规范、评定标准全面检查所承建工程的质量,自评工程质量等级,填写《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经项目经理、施工单位法人代表和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向建设单位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应先提交监理单位核查,监理单位应在5日内审核完毕,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后,送建设单位。

    2.2.14.2 施工、监理单位应按本规定要求填写《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质量保证资料检查表》、《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2.2.14.3 监理单位应具备完整的监理资料,并对监理的工程质量进行评估,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经总监理工程师和法人代表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提交给建设单位。

    2.2.14.4 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进行检查,并向建设单位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项目勘察、设计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提交给建设单位。

    2.2.14.5 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提请规划、城建档案、公安消防、环保、人保、防雷、特种设备检测所等部门进行专项验收,取得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2.2.14.6建设单位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并在计划竣工验收15日前将验收组成员名单、验收方案连同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条件审核表》提交备案机关审查,备案机关应在7日内审查完毕。对不符合验收条件的,发出整改通知书,待整改完毕后,再行验收。对符合验收条件的,应按原计划如期进行验收。

    2.2.14.7根据本条(五)项的规定,建设单位按国家规定提请规划、城建档案、公安消防、环保、人防、防雷等部门进行专项验收,有关部门收齐规定的文件、资料后,应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时限内(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时限的应在15日内)验收完毕并发出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不符合验收条件或验收不合格的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工作流程图----验收预留时间至少60天 工程完工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申请竣工验收。勘察、设计、监理单位签署意见。提出报告 建设单位提交规划、消防、环保部门进行专项验收 建设单位制定验收方案,并将有关资料提交质量监督机构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审查验收条件 符后验收条件 初步验收 具备验收条件 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 验收合格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出具《质量监督报告》 建设单位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备案表》及有关材料文件,申报备案。

    符合备案条件 备案机关(建设局建工科)办理备案手续。

    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表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质监编号:
    工程名称:
    结构层数/面积:
    工程地址:
    序号 审核内容 编制要求 编制单位 收件要求 审核结果 1 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并同意组织竣工验收 有建设单位法人代表签名和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 建设 原件 2 规划验收认可 验收可延后 规划局 复印件 3 公安消防、环保等准用文件 有关单位 复印件 4 验收方案及验收小组名单 建设 原件 5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项目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名、有总监签署意见 施工、监理(建设) 原件 6 设计质量检查报告 项目、单位负责人 设计 原件 7 勘察质量检查报告 项目、单位负责人 勘察 原件 8 质量评估报告 项目、单位负责人 监理 原件 9 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施工部门负责人、总监签名结果为资料齐全、质量合格 施工、监理 原件 10 保修书 施工 复印件 11 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检查人员、总监签名 施工、监理 原件 12 各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 按表格要求 施工、监理(建设) 原件 13 安全监督站出具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安全监督站 原件 14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责令整改的问题是否已全部整改完毕 监理(建设)出具证明必要时现场核查 施工、监理(建设) 原件 15 建设单位是否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施工、建设单位出具书面证明 建设 原件 16 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施工 原件 17 工程使用的主要建材、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有关单位 18 电梯准用证及分部验收文件 有关单位 19 燃气工程验收证明文件 验收可延后 有关单位 20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按表格要求 建设 原件 项目经理:
    总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日期:
    日期:
    日期:
    2.2.15 办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2.2.15.1 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四份);

    2.2.15.2 竣工验收申请表(一式四份);

    2.2.15.3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一式四份);

    2.2.15.4 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一式四份);

    2.2.15.5 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式四份);

    2.2.15.6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2.2.15.7 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2.2.15.8 消防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2.2.15.9 施工安全评价书(复印件);

    2.2.15.10 监理公司对建设工程的评估报告(原件) 2.2.15.11 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设计院出报告)(原件);

    2.2.15.12 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地质勘察出报告)(原件);

    2.2.15.13 市城建档案馆予验收证明(原件);

    2.2.15.14 建设工程结算审核定案书(原件);

    2.2.15.15人防地下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或XX市多层建筑人防验收核准单。(原件);

    2.2.15.16 提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署的无拖欠工程款保证书(原件);

    2.2.15.17 经办人联系电话。

    2.2.16 管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验收许可证》(15工作日,测绘竣工图时间除外) 2.2.16.1建设项目规划验收前,应先进行管线工程规划验收,核发管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验收许可证》。办证要求如下:
    2.2.16.2 申请函 2.2.16.3 管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附件 2.2.16.4 编制在1:500我局出具的规划道路建筑红线地形图上的竣工图及dwg电子文档。

    2.2.16.5 市政管理部门和各管线相关单位意见。

    2.2.16.6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2.17 规划验收(20工作日,测绘竣工图时间及办理违法超建处罚手续时间除外) 2.2.17.1 申请函;

    2.2.17.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原件;

    2.2.17.3规划放线、验线资料;

    2.2.17.4经办人身份证明和联系电话 2.3 环保局 2.3.1 项目环评批文办理 2.3.1.1 首先进行项目环境保护申报 § 项目环境保护申报表 § 项目地理位置图 § 项目平面布置图 §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 § 用地证明材料(国土证复印件) § 法人不能前来办理的需出具项目法人授权办理委托书 2.3.1.2 经环保局局务会讨论通过,交由XX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做项目环评报告 2.3.1.3 环保局再依据环评报告给出项目的环评批文。

    2.3.2 噪声排放许可证 2.3.2.1 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 2.3.2.2 广东省建筑施工场地噪声申请登记表及许可证申请审批表 2.3.2.3 建设单位与建筑单位的施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申原件交复印件) 2.3.2.4 建筑施工环境污染防治承诺书 2.3.2.5 使用蒸汽桩机、捶击桩机施工作业的需补充提交 (1.地质地形勘测资料    2.工程设计有关证明)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程序流程图 委托方持《关于要求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通知》、项目相关资料及环评委托书,委托环评工作 环评单位接受委托(确定环评经费、工作进度、签订环评合同)进行现场勘察,编写环评大纲 委托方向环保审批部门提交环评大纲 如要求专家评审 委托方委托技术中心组织传家评审,环评单位进行大纲修改,委托方重新提交大纲(报批本)。

    环保审批部门对大纲审批 环评单位编写环评报告书 委托方向环保审批部门提交环评报告书 如要求专家评审 委托方委托技术中心组织传家评审,环评单位进行报告修改,委托方重新提交大纲(报批本)。

    环保审批经部门对项目作出批复 2.4消防局 (审图10工作日) 2.4.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4.2 规划红线图复印件;

    2.4.3《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一式二份;

    2.4.4 报建申请(加盖公章);

    2.4.5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4.6 报建委托书;

    2.4.7 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4.8 消防设计单位的有效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4.9 建筑施工图整套及图纸光盘(建筑工程设计专篇;
    总平面布置图;
    图纸目录、各层平面图;
    建筑立、剖面图)——需加盖设计院出图章和设计师建筑注册章;

    2.4.10 消防设计图整套及图纸光盘(消防设计专篇说明、室外给水总平面、消防设施系统图、各层消防设施平面图、若有水泵房需报水泵房平面图、系统图并标明消防水池容积)需加盖消防设计单位出图章。

    消防报建时需要提供一套完整的施工图纸,审批时间为10个工作日。另验收时需要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红线图、规划图和施工图纸,一般申报后10个工作日来初验,初验后经整改7天内竣工验收。

    2.5 人防办 2.5.1 报建程序 2.5.1.1 多层建筑(十层以下)报建程序:
    § 受理资料 § 现场察看 § 计算面积 § 主办人意见 § 主管科长意见 § 主管领导审批 § 主要领导批准 § 办理交费通知 § 到银行交费 § 办理许可证 2.5.1.2 高层建筑(十层以上含十层)报建程序:
    §受理报建资料 §现场察看 §审查方案图 §方案图联审 §编制人防工程预算 §填写呈报表 §主管科长意见 §主管领导审批 §主要领导批准 §签订人防合同 §办理质监登记 §办理许可证 2.5.2 人防报建需提供的有关资料 2.5.2.1 建设单位书面报告一份(说明建筑物的地址、地面各栋层数及建筑面积、用途等)。

    2.5.2.1 经规划建设局近期批准的用地红线图、总体规划平面图复印件各一份。

    2.5.2.1 当年发展计划局的投资批文或投资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2.5.2.1 地面以上建筑初步设计图一份(建筑平、立、剖面图),并附电子文件。

    2.5.2.1 填写《人防工程报建表》,一式二份,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5.3 修建人防地下室的报建项目应补充的资料 2.5.3.1 人防地下室建筑平面图、人防设备布置平面图、人防地下室顶板结构布置图,并附电子文件。

    2.5.3.1 平战功能说明。

    2.5.3.1 人防地下室设计合同,人防地下室设备制作安装合同。

    2.5.3.1 人防地下室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人防设计单位公章)。

    2.5.3.1 人防设备制作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人防设备制作安装单位公章)。

    2.5.4 人防工程报建表 受理编号:
    报建日期:
    年 月 日 1 建设单位名称(章) 2 建设单位地址 3 建设工程地点 4 法 人 代 表 电 话 5 联 系 人 电 话 6 设 计 单 位 施 工 单 位 7 工 程 名 称 8 高 层 建 筑 层数 多 层 建 筑 层数 面积 面积 9 地下室 层数 核定 面积 地下室 面积 10 地下室平时用途 居住户数 11 应建人防面积 居住人口 12 实建人防面积 应缴人防费 13 地下室战时用途 实缴人防费 14 地下室等级 许可证号 15 批准报建日期 年 月 日 审核人 16 竣工验收日期 年 月 日 验收人 1——10栏由建设单位填写 2.5.5 XX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申报 2.5.5.1 办事流程 § 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资料,填写《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人防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从业人员资历格审查表》;

    §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开工前);
    并签发《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 建设单位提供的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资料,经审核齐全、规范、有效后,签发《人防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和《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方案》。

    2.5.5.2 申请材料 新建、改建、扩建10层以上(含10层)或基础埋置深度3米以上的9层以下民用建筑 条件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条件二: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出具的《人防工程建设许可证》;

    条件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工程参与各方的资质证书、合同、中标通知书;

    条件四: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包括人防办或委托的设计审查机构对人防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意见)。

    条件五;
    人防工程施工图一套。

    条件六;
    其他规定需要的文件资料。

    2.5.5.3 工作时限 §自接到建设单位提交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资料(齐全、规范、有效)之日起两周内,办理人防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申报登记手续。

    §自接到报送的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大型项目在20个工作日内,中型项目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竣工项目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发放《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意见书》。

    §建设单位应在人防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内,向人防质监站提交备案申请。

    2.5.6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 2.5.6.1 新建、改建、扩建10层以上(含10层)或基础埋置深度3米以上(含3米)的9层以下民用建筑,因条件限制不能修建的,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按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每平方米1500元的标准收取;

    2.5.6.2 新建、改建、扩建9层以下,基础埋置深度小于3米,总建筑面积大于7000平方米的民用建筑,按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5元的标准收取;

    2.5.6.3 新建、改建、扩建9层以下,基础埋置深度小于3米,总建筑面积小于7000平方米的民用建筑,按总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的标准收取;

    2.5.7 XX市具备人防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不止下面2家) 2.5.7.1 XX市人防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人防防护设备厂 地址:XX市中山公园22号 电话;
    0752-2680877-85 手机:13532171818 联系人:马剑 2.5.7.2 广东诚实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XX所 ——人防防护设备厂 地址:XX市演达一路石湖苑2号楼 A座7E 电话;
    0752-2555345 手机:13928310624 联系人:刘强 2.6 房产管理局 2.6.1 商品房销售面积初始预算 2.6.1.1 房屋测绘委托书原件;

    2.6.1.2 营业执照(委托人(含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

    2.6.1.3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复印件 ;

    2.6.1.4 1:500 总平面图复印件;

    2.6.1.5 人防审核意见书复印件,人防图纸及其对应的电子图形.dwg文件;

    2.6.1.6 报建图,包括房屋各层平面图、以及对应的电子图形文件( .dwg )复印件或晒蓝图,电子图形应包括立面图、剖面图、大样图;

    2.6.1.7 市地名管理部门建设项目名称批复证明文件复印件;

    2.6.1.8 公安部门门牌证明复印件 2.6.1.9 商品房预算项目说明表 2.6.1.10 预算工作中需要的其他相关说明或证明文件 说明:由于我所在进行面积预算时是按国家规范以栋为单位进行面积计算,建议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规划报建时也以栋为单位进行报建,避免将各塔楼(或各梯间)以栋号进行报建,造成《房屋成果预测报告》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统一,从而影响今后办证流程。

    2.6.2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6.2.1 预售商品房申请表;

    2.6.2.2 开发企业开发资质证书;

    2.6.2.3 营业执照;

    2.6.2.4 国有土地使用证;

    2.6.2.5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6.2.6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2.6.2.7 七层以下(含本数)的商品房项目,已完成结构工程并封顶;
    七层以上(不含本数)的商品房预售项目,已完成三分之二结构工程;

    2.6.2.8 白蚁防治合同备案说明;

    2.6.2.9 预售款专用账户;

    2.6.2.10 预售说明书;

    2.6.2.11 施工合同书;

    2.6.2.12 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2.6.2.13 规划平面图;

    2.6.2.14 项目平面图;

    2.6.2.15 无抵押具结书;

    2.6.2.16 前期物业管理登记表;

    2.6.2.17 预售款接受监管具结书;

    注:提供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核验原件。

    2.6.3 商品房预售登记 2.6.3.1 预售登记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企业《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代理人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代理销售的,应出具委托书,明确委托代理的范围和权限;

    §挂靠企业,应出具委托书,明确挂靠方的范围和权限;

    §前来办理登记工作人员的工作证及委托书;

    §具保书和委托书;

    2.6.3.2 现房登记 §《商品房产权确认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企业《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 代理人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 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代理销售的,应出具委托书,明确委托代理的范围和权限;

    § 挂靠企业,应出具委托书,明确挂靠方的范围和权限;

    § 前来办理登记工作人员的工作证及委托书;

    § 具保书和委托书;

    2.6.4 商品房销售面积变更预算 § 房屋测绘委托书原件;

    §变更前的预算成果报告书复印件;

    §规划条件变更的,提供规划部门关于同意变更的证明文件、图纸与电子文件复印件;

    §建设项目名称变更的,提供市地名管理部门建设项目名称批复证明复印件;

    §门牌地址变更的,提供公安部门门牌证明复印件;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预算工作中需要的其他相关说明或证明文件;

    2.6.5 新建商品房初始确权提交资料 §《XX市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

    §《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商品房屋产权权属书》;

    2.6.6 商品房交易登记提交资料 §《XX市房地产权交易登记申请书》;

    §当事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或者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代理的须提供经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已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已办理银行按揭的商品房交易登记须经抵押银行同意办理并加盖抵押银行公章;

    §《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原件);

    §《商品房屋产权权属书》(原件);

    注:提供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核验原件。

    2.6.7 商品房竣工测量 § 房屋测绘委托书原件  § 身份证明(委托人(含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  §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 人防审核意见书复印件,人防图纸及其对应的电子图形.dwg文件。

     §各层竣工图纸复印件或晒蓝图及其对应的电子图形DWG文件;

     §公安部门门牌证明复印件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委托单位出具的单元号编排表或示意图(需和商品房销售合同地址一致)商品房网上销售备案不需提供;

     § 测绘工作中需要的其他相关说明或证明文件 2.6.8 办理土地分割登记发证 § XX市城区城镇住房用地分割登记书(原件);

    § 原土地使用证(原件);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原件交复印件);

    §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核原件交复印件);

    § 土地分割登记方案(原件);

    § 营业执照及企事业机构代码证(核原件交复印件);

    § 法人代表身份证(核原件交复印件);

    §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核原件交复印件);

    § 代理人身份证(核原件交复印件);

    § 房改合同书(核原件交复印件);

    § 房屋产权证(核原件交复印件);

    § 其他书面材料(办理时明示);

    注:此项办理在房产证办理完成之后办理。

    2.6.9 维修基金的办理 2.6.9.1开发单位在房产交易中心办理维修基金开户手续→去指定银行开维修基金户(建行横江三路支行)→业主在购房时直接把维修基金缴纳至维修基金帐户。

    2.6.9.2 维修基金收取:按照购房总价的2%收取。

    2.7供电局 2.7.1 报建所需资料:
    § 用电申请书(盖单位公章);

    § 广东电网公司营业服务受理书;

    § 客户工程设计委托书(由XX供电局下属的鸿业电力设计有限公司设计);

    § 客户工程施工委托书;

    § 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材料;

    § 业主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

    § 用电设备清单;

    § 产权主(业主)和企业法人身份证明材料;

    § 项目审批文件复印件;

    § 国土规划部门批准的征地红线四至图复印件或地理位置图、用电区域平面图;

    §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 安装公司电监局承装资质证及营业执照;

    § 临时用电用户须有所交临时接电费收据复印件;

    § 电工复印件(特种操作证);

    § 必须提供的其它资料。

    2.8 自来水公司 所需资料:
    § 用水报装(永久)提供资料;

    § 用水报装申请报告;

    § 用水建筑物的规划许可证;

    § 建筑物平面、立面图;

    § 小区需提供室内外给水平面图、给水系统图。

    报文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到现场勘察,如符合报装条件,做出工程预算通知用户,用户交款后,3个工作日到现场施工。

    2.9公用事业局 入伙前需要办理污水排放证。填写XX市城市排水许可证申请表,办理流程如下图(建设项目申报、排污许可证申请流程图) 建设项目审报 现场勘察 未通过,材料退回 局务会讨论 通 过 编制环境评估文件 环境评估文件审批 建环境设施验收 排污许可证申报 领取排污许可证 2.10 白蚁防治管理所 2.10.1建设单位在项目开工前,必须取得XX市房管局颁发的《白蚁防治资质证书》的白蚁防治单位签订《白蚁预防合同》。由白蚁防治施工单位到XX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所办理合同备案,办理合同备案应提供以下资料:
    §已签订的白蚁防治合同(原件3份,审核后退2份);

    §房屋建筑面积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复印件1份);

    §白蚁防治施工方案(复印件);

    §白蚁预防复查包治费存款证明原件;

    §白蚁预防工程50%合同价款收款证明。

    2.10.2白蚁防治工程完工后,由XX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所验收合格出具验收证明,验收证明和《白蚁防治合同》是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房地产权证》的必需资料。

    2.10.3 新建房屋白蚁防治费的收费标准 城市新建房屋白蚁防治费基准价标准表 金额单位:元 工程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收费标准 备注 一 般 建 筑 物 10层(含10层)以下部份 平方米 3.00 1、计量单位为项目建筑面积。

    2、一般建筑物的防治为各部分累计收费总额之和。

    3、一般建筑物有地下室或无地下室均执行同一收费标准。

    4、表内收费标准已含药品、人工以及包治期的费用。

    11-30层(含30层)以下部份 平方米 2.00 31层以下部份 平方米 1.00 别墅 平方米 10.00 3层(含3层)以下的独立厂房、仓库、商场 平方米 7.00 2.10.4 XX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所所长推荐两家白蚁防治公司:
    §惠阳王益群白蚁防治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明 电话:13923627020 §XX市新科联白蚁防治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502425998 2.10.5 XX市有资质的白蚁防治公司有30多家。

    2.11工程档案验收 工程档案验收时间在工程竣工验收完成之后,把所有的工程资料(不包括施工日志)提交到城建档案馆,分门别类验收归档。(详见附表1—3) 2.12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2.12.1 XX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建设要点:
    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根据《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0337—2003)、《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05)及《XX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等法规标准,结合XX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要求,制定XX市环卫设施规划建设要点。

    2.12.1.1 环卫设施规划设置标准:
    一、公厕:
    1、凡住宅小区、商业步行街、公交始末站、客运码头、旅游点、公园、大型绿地、集贸市场等人流集散场所,应建造公共厕所。

    2、公共厕所宜设在人流较多的道路沿线,设置间距为500—800米设一座独立式公共厕所(或每平方公里四座),如设置独立式公共厕所困难,可在建筑物底层设置附建式公共厕所,但应有单独出入口及管理室,并要求对外开放。

    3、公共厕所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座 二、垃圾站:
    1、垃圾转运站宜设在交通运输方便,市政条件较好并对居民影响较小的地区;
    原则上结合城市或小区公共绿地布置。

    2、城市生活居住区垃圾站服务半径为1公里—1.5公里。

    3、垃圾站每箱位建筑面积不小于98平方米(宽大于7米,长大于14米),用地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含辅助道路,宽大于13米,长大于15米);
    与相邻建筑的间隔不小于8米;
    绿化隔离带宽度不小于3米。

    4、城市中心区边缘、城乡结合部独立镇可根据用地条件和环卫管理需要设置垃圾中转站,服务半径2—4公里。

    5、垃圾中转站建筑面积不小于325平方米/双箱(宽大于13米,长大于25米),用地面积不小于1000平方米(含辅助道路等,宽大于23米,长大于43.5米)。与相邻建筑的间隔不小于8米;
    绿化隔离带宽度不小于3米。

    6、垃圾站如附建于其它建筑底层,需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另行商定。

    三、作息场所及工具房:
    1、作息场所可单独设置也可与其它环卫设施合建或附建于其它建筑物内,主要为工人提供休息更衣和环卫工具存放。

    2、作息场所按1个/1万人(指工作范围内的人口数量),每处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

    2.12.1.2 环卫设施规划建设管理 一、根据《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及《XX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中“小区开发必须设置环卫配套设施”的规定,用地2万平方米以上的小区开发,按小区用地总面积1~2‰的比例配套环卫设施建筑面积(开发熔剂率高的小区取上值;
    需配套建设垃圾站的小区取上值)。具体配套项目根据城市环境卫生管理需要确定,可配建垃圾站、公厕、工具房、作息间等。

    二、如小区开发用地面积不足5万平方米,而规划需配置垃圾站的应按垃圾站最小建筑面积(100平方米)提供用地。

    三、环卫设施应与小区同步规划、同步报建、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分期开发的小区,在首期配套完善环卫设施。

    四、小区环卫设施建设与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签订建设协议,建设进入项目资料档案,环卫设施需经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签署竣工验收意见,作为整个项目竣工验收条件之一。

    五、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参与环卫设施配套建设的规划设计方案和控制性规划等的制定和会审。

    六、因建设需要,必须拆除垃圾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的,建设单位应事先向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提出拆建方案。经批准拆建的,应先建设、后拆除,谁拆谁建。

    2.12.1.3 附加说明 一、垃圾站一般服务范围较小,垃圾收集距离较近,方便服务市民,且占地小。收运方式是采用人力车从住户、门店等收集垃圾,经站内压缩后采用环卫专用车辆运至市垃圾处理场处理。

    二、垃圾中转站服务范围较大,收集距离远,且要中转收集,占地相对较大。收运方式是采用环卫专用车辆或小型机动车辆从垃圾收集点、垃圾桶点收集垃圾,经站内压缩后草用环卫专用车辆运至市垃圾处理场处理。

    3 特别提示 3.1 防雷报建主管单位:XX市气象局所属的市防雷设施检测所 提供资料:
    3.1.1 监理公司资质;

    3.1.2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1.3 图纸 § 设计说明 § 基础防雷平面图及大样图 § 标准层和非标准层设置平面图(高层建筑防侧击雷设置平面图) § 均压环接地系统设置图及大样图(高层建筑) § 天面防雷平面图及大样图 § 立面图 § 总平面图 检测收费标准:按XX市物价局收费规定,编号:粤费L7-7004号。

    目前,XX市防雷设施检测所已备案的有2家乙级防雷施工资质单位,分别为XX市利达防雷工程公司和XX市柏宁防雷工程有限公司。

    3.2 项目环评批文办理 3.2.1 环评委托:环评被委托单位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经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审查合格后,颁发资质证书,按照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评价范围,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并对评价结论负责。XX市具有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的机构只有XX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该研究所成立于1989年4月,是XX市环境保护局下属的事业单位。1999年12月25日获得由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 证书号为“国家评证乙字第2814号 )。

    3.2.2 依据《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环评收费依据和标准如下: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估算投资额 咨询服务项目 0.3以下 0.3~2 2~10 10~50 50~100 100以上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 含大纲 ) 5~6 6~15 15~35 35~75 75~110 110以上 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1~2 2~4 4~7 7以上 评估环境影响报告书 ( 含大纲 ) 0.8~1.5 1.5~3 3~7 7~9 9~13 13以上 评估环境影响报告表 0.5~0.8 0.8~1.5 1.5~2 2以上 注:
    1. 表中数字下限为不含 , 上限为包含;

    2. 估算投资额为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估算投资额;

    3. 咨询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投资额在对应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

    4. 以本表收费标准为基础,按建没项目行业特点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乘以调整系数;
    确定 咨询服务收费基准价.调整系数见附件 1 之表 1 和表 2 ;

    5. 评估环境影响报告书 ( 含大纲 ) 的费用不含专家参加审查会议的差旅费;
    环境影响评价大纲的技术评估费用占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估费用的 40 %;

    6. 本表所列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收费标准为不设评价专题的基准价, 每增加一个专题加收 50 %;

    7. 本表中费用不包括遥感、遥测、风洞试验、污染气象观测、示踪试验、地探、物探、卫星图片解读、需要动用船、飞机等的特殊监测等费用。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标准调整系数 表1  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报告书编制收费行业调整系数 行 业 调整系数 化工、冶金、有色、黄金、煤炭、矿产、纺织、化纤、轻工、医药、区域 1.2 石化、石油天然气、水利、水电、旅游 1.1 林业、畜牧、渔业,农业、交通、铁道、民航、管线运输、建材、市政、烟草、兵器 1.0 邮电、广播电视、航空、机械、船舶、航天、电子、勘探、社会服务、火电 0.8 粮食,建筑、信息产业、仑储 0.6 表2  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报告书编制收费环境敏感程度调整系数 环境敏感程度污染 调整系数 敏感 1.2 —般 0.8 3.3 建筑节能 建筑节能方面主要在施工图审查阶段完成,因建筑节能基本上属于隐蔽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完成。目前,XX市没有下发具体的建筑节能验收办法。

    3.4. 惠深两地在报建与验收流程的区别:
    3.4.1总平面图审查规划建设局的内部流程 3.4.1.1每周开一次评审会,通过了局评审后上市规划委员会联审(变更了规划设计条件的项目需上市联审会)。联审会每月召开一次,具体时间不确定,一般定在每月的下旬。

    3.4.1.2对于修改原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的项目必须公示。凡与该项目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可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规划建设局提出申述。公示期间如果没有任何单位(个人)申述,总平面图才能上市规划委员会联审。

    3.4.2 提高容积率补交地价流程 § 开发建设单位提出申请→规划部门同意之后发函到国土部门→国土部门委托评估机构对目标地块的地价进行评估(据成交日一年以上的)→国土部门依照评估地价按照相关的补偿规定折算出应补偿的地价款金额→通知开发建设单位进行交费 § 具体补偿规定如下:经批准容积率提高10%以内(含10%)且批准日期离取得地块日期(即挂牌成交日)在一年内的,按挂牌出让的平均楼面地价补交提高容积率部分相应增加建筑面积的地价;
    一年以上的,按现时评估计算的楼面地价补交提高容积率部分相应增加的建筑面积的地价。若经批准容积率提高超过10%以上的部分,按上述标准的2倍补交地价;
    申请提高容积率超过20%以上的,原则上不予批准。

    3.4.3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才能进行消防图纸报审。

    3.4.4 建设项目在规划许可前,应先办理管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规划验收前,应先进行管线工程规划验收,核发管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验收许可证》。

    3.4.5 办理施工许可证时需提供发展和改革局的立项文件和《噪声排放许可证》。

    3.4.6 无动力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由XX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装置推广站统一设计、施工(土建部分可申请由总包单位施工)。

    3.4.7 人防部分必须由XX市具备人防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3.4.8 竣工验收时,规划验收和燃气可延后。但竣工备案前必须完成。

    3.4.9 新建商品房居民用户的燃气容量气价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3.4.10 市建设局不同意办理桩基础提前开工手续。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我们争取在惠城区建设局办成此事。

    3.5 高、低压配电:
    XX供电局下属的鸿业电力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设计范围包括:高压、变压器、低压配电至集中电表箱开关部分。设计费为造价的3.5%。

    3.6 有线电视:
    统一由XX市有线电视台设计院设计图纸,不收取设计费用。建设方提供必要的小区管道综合图纸和电气施工图纸。

    3.7 电话和网络:由XX当地电信公司负责施工。

    附件一 环卫设施建设协议书 甲方:XX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乙方:
    根据《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和《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市规划建设项目联审会讨论通过,乙方需在位于 配套建设 。甲方作为主管部门对本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实施监督管理。双方就此环卫设施建设达成协议如下:
    1、乙方应按照国家标准和甲方的要求配套建设公厕和垃圾站,公厕使用面积不小于 平方米,垃圾站使用面积不小于 平方米(宽度大于7米,长度大于14米)。

    2、公厕、垃圾站靠小区主要道路布置,并应考虑对居民影响小,与相邻建筑间距不小于8米。通往垃圾站道路宽度不小于10米,地面承荷大于22吨,回车场地不小于12×12米。垃圾站一侧应保证不小于3米的手推车通道,周围应植树种花以美化环境。

    3、公厕应按国家标准的一级公厕建设。垃圾站净高不小于4.8米,门洞不小于4.2米。

    4、公厕、垃圾站设计方案、施工图需经甲方审核通过,并公示。

    5、环卫设施应与小区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6、环卫设施的土建和装修工程竣工后1个月内由双方验收,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无偿移交甲方。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无条件返工。设施移交甲方后,其维修维护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7、乙方未按规定建设和交付上述设施,甲方按《广东省城市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处理。

    此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二份,市规划建设局一份,乙方一份,双方遵守执行。本协议未及之处或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二 业务受理地点、联系电话一览表 业务受理部门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人 XX市规划建设局 XX市下埔路16号 0752-2117186 XX市环保局 XX市下埔横江三路四号 0752-2167989 XX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XX市惠城区长寿路29号 0752-2230200 XX市房管局 XX市惠城区麦地路48号 0752-2376668 练先生 人防质监站 XX市长寿路29号 0752-2200151 0752-2200152 李站 杨站 XX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收费单位) XX市长寿路29号 0750-2233601 陈小青 公用事业局 XX市桥东路南6巷23号 0752-2233271 XX市自来水公司 江北云山东路31号小区 0752-2802891 XX市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江北云山西路投资大厦13-13A楼 0752-2691999 XX市防雷设施检测所 下埔大道六号 0752-2108982 0752-2107201 附表1 工程档案卷内目录(1-1)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序号 文件 编号 责任者 文件题名 日期 页次 备注 1 XX市城建档案馆 城市建设档案移交书 2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附件 3 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 (国土使用证) 4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协议 5 岩石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6 招投标文件 7 勘察设计承包合同 8 施工承包合同 9 监理委托合同 10 XX市规划建设局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呈批表 11 XX市规划建设局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收费计算卡 12 XX市规划建设局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13 XX市规划建设局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正、副本 14 XX市规划建设局 依法建设合同 15 市规划勘测研究院 规划放线、验线证 附表2 工程档案卷内目录(1-2) 监理施工文件 序号 文件 编号 责任者 文件题名 日期 页次 备注 1 工程监理文件 2 图纸会审记录、施工组织设计 (技术安全、质量交底记录) 3 基槽开挖线测量资料 4 验槽记录和地基处理记录 5 桩基施工记录、试桩记录、桩基检测报告 6 工程图纸变更记录 7 施工材料预制构件试验汇总表、及出厂证明文件 8 施工材料预制构件复试试验报告 9 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10 商品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 11 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12 沉降记录、单位工程垂直观测记录 13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许可证、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14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15 防雷检测报告、环保、煤气… 附表3 工程档案卷内目录(1-3) 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序号 文件 编号 责任者 文件题名 日期 页次 备注 1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2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呈批表、收费表 3 竣工验收备案表 4 工程质量保修书 5 竣工验收申请表 6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7 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8 工程决算文件、定案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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