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信用的承诺书_信用承诺书
时间:2019-08-19 00:49:54 来源:早教700网 本文已影响 人
关于信用的承诺书【1】
诚实守信是每个公民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也是现代文明社会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我自愿承诺维护信用声誉,做到诚实经营、守信合同、遵纪守法,并对按期归还银行小额贷款作出如下承诺:
1、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保证此笔贷款只做本人经营使用,如转借他人或用于其它用途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3、保证按期归还银行贷款和利息(贴息除外);
4、自愿接受
5、授权银行或担保公司查询其个人征信系统;
6、自愿在;
7、如逾期不还贷款,自愿接受对我的以下处罚:
(1) 自愿接受处罚
a、 逾期一个月以上的,每日按贷款金额的百分之八缴纳罚息;
b、逾期一个月以上(含一个月)两个月内的,每日按贷款金额的万分之十五缴纳罚息;
c、 逾期两个月以上(含两个月)的,每日按贷款金额的万分之二十缴纳罚息;
(2) 自愿变卖现家庭财产,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利息及罚息;
(3) 自愿接受债权人为维护债权而对我公开进行的以下一种或几种催收方式;报纸、电视台、电台、互联网等催收公告;
(4) 自愿承担担保机构采用法律程序收回贷款及利息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若本人在起诉前还款到担保中心消户,否则视同未还,仍须承担起诉费用);
(5) 自愿从应享受的养老、医疗、保险、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待遇中,筹集款项先行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及利息;
(6) 自愿放弃享受免费职业介绍、再就业免费培训、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及其他就业服务优惠政策;
(7) 自愿放弃享受工商、税务部门提供的减免税费等优惠政策;
(8) 由发证单位收回《再就业优惠证》和《失业证》。
承诺人(签字):
年 月 日
关于信用的承诺书【2】
诚 信 承 诺 书
本人以 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声明并承诺:本企业入湘施工基本情况登记所提供的一切资料及其数据内容真实有效;本企业入湘施工期间将严格遵守国家和湖南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守法经营、诚实信用,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机构的监管。
同时履行以下各项承诺,如有违反,本企业愿承担相应责任并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罚直至退出湖南建筑市场。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承诺人各执一份)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1、不与建设单位或其他建筑业企业相互串标、围标,或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2、不提供伪造(包括“克隆”)、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证照、证件或谎报相关信息;
3、不超越企业核定的资质等级范围承接工程等;
4、未取得施工许可证不擅自施工;
5、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出让资质或允许他人资质挂靠;
6、认真遵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及技术规程;
7、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确保不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
8、施工现场符合文明施工要求,不影响城市环境卫生;
9、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10、不谎报、瞒报、延报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
11、及时准确向项目相关管理部门报送行业统计报表
12、相关专(执)业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到位,应执证上岗的技术工种作业人员执证上岗;
13、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
14、若被公布一次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二次及以上一般不良行为记录,注销入湘施工等级证书,一年内不申请入湘施工登记;
15、若在湖南省发生安全事故,注销入湘施工登记证书,发生一般事故,一年内不申请入湘施工登记;发生较大事故,三年内不申请入湘施工登记;发生重、特大事故,退出湖南市场,不再申请入湘施工登记。
16、加强项目管控,确保在建项目达标验收合格率100%,全部创省级、或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否则有效期到期后不再申请延期。
关于信用的承诺书【3】
本着“货主至上,服务第一,诚信为本”的宗旨,推动港口企业的健康发展,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树立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形象。
本企业作出以下诚信承诺:
1. 承诺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保证经营合法、安全、有效的产品,重合同,守信用。
2. 承诺坚决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的经营销售,发现假冒伪劣品后,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3. 承诺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 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群众、新闻舆论的监督检查。
5. 承诺积极参与湄洲湾港口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自觉遵守企
业信用管理规章制度,共同树立信用自律的道德观念和行业风尚。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负责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